我校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圆满完成
日期:201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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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惠民政策,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生工作(部)处根据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安排,在学校各相关单位的积极配合下,目前已圆满完成了我校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任务。 今年,我校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8102名,占全校总人数的27.28%,涉及贷款金额4785.334万余元。

为了做好2016年的生源地贷款工作,从5月份起,学生工作(部)处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编印生源地助学贷款操作指南,组织各学院(部)为续贷学生办理续贷证明,以方便学生暑期在生源地办理相关手续;暑假期间,学生工作(部)处专门值班人员网上审核续贷学生相关申请,还通过咨询热线,随时解答同学们在办理贷款过程中的疑问;9月份新生入学时,学生工作(部)处在迎新现场开通“绿色通道”、专门设置了“生源地贷款咨询办理处”,为报到新生现场办理回执录入,讲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内容,资助条件、贷款标准、发放程序、还贷要求等。

新生入学后,面对贷款学生数量多、额度不一致、生源地分布广等形势,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国家开发银行要求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特点,仔细分析,摸索出一套简洁、高效的办理方法,对回执录入、学费抵扣、余额发放等工作进行了合理安排,大大节省了学生的时间。

10月上旬,学生工作(部)处及时组织各学院(部)帮助每一名同学填报回执信息,确保学生生源地贷款及时通过审核。

11月底,8100余名学生的贷款陆续到账,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各学院(部)相关老师集中办公核对、确认贷款学生信息,同时,联合财务处,审核学生交学费的情况,及时抵扣学费并向学生返还学费发票,免除学生的后顾之忧。经银行审核确认,截至12月13日,所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已全部发放完毕,其中直接抵扣学费3671.8万元、抵扣住宿费346.945万元、发放现金766.589万元(通过银行批量代发),确保了今年这项工作高效、顺利完成。

生源地贷款业务是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自2007年8月联合开展资助项目。高校在校生和新入学学生均可在生源地申请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本人及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每名本专科学生每年最高可贷款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可贷款12000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4年。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还款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重要途径,对进一步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充分发挥政策整体效应、确保实现国家资助政策既定目标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文/杨栋 来源/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