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顺利完成首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
日期:201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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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研究生院、财务处等相关单位精心部署,严格审核,圆满地完成了我校首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

此次我校共有10名博士、2704名硕士获得2014-2015秋季学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博士1000元/月,硕士600元/月,每年累计发放10个月。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承担,用于资助学校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近年来,国家逐步加大了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步伐,出台了一系列涉及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措施,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也是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此前,我校已完成了201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发放工作,该项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博士奖励3万元/人,硕士奖励2万元/人。我校自2012年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以来,截止今年已有22名博士、231名硕士获得该奖项。

今后,学校将逐步构建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贫困生资助金、企业奖学金、基金会奖学金等为基础的奖、助、勤、贷、补五位一体的研究生多元奖励和资助体系,不断完善我校研究生奖助机制,充分发挥其奖励优秀、激发创新、资助贫困、补贴生活、提升质量的根本目的。

(研究生院 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