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第六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日期:201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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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我校召开第六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任恩恩教授主持。会议主要议题是讨论目录内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和2011年上半年学位授予。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的规定,自2011年起,二级学科由学位授予单位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的一级学科目录,在一级学科学位授权权限内自主设置与调整。与会委员就我校目录内二级学科自主设置问题进行了讨论。本次提交学位会讨论的所有二级学科均符合二级学科设置的基本条件和最低要求,均通过了论证方案的形式复审和5名外单位同行专家(博士点单位的博士生导师)的通讯评议。与会委员对提交学位会讨论的27个目录内二级学科进行了投票表决,均全票通过。其中目录内博士点为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环境科学等4个。目录内硕士点为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固体力学、流体力学、精密仪器及机械、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加工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化工过程机械、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物理电子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技术科学、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工结构工程、化学工程、生物化工等23个。按国务院学位办规定,这27个专业将从2012年开始招收全日制研究生。

研究生学院、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等相关部门领导分别汇报了学位申请情况。会议审议并决定:同意授予博士学位9名;同意授予硕士学位772名,其中全日制研究生752名、高校教师研究生18名、同等学力研究生2名;同意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74名;同意授予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6428名,其中校本部应届毕业生5054名、博文学院本科生1355名、 补授学位19名;同意授予继续教育学院学士学位108名,其中自学考试本科生92名、成人本科生16名。

(学位办)